北京市科技新星計劃
一、推薦渠道和名額
在北京地區注冊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獨立法人單位均可推薦候選人。
(一)創新新星和創業新星
1.單位推薦。國家實驗室、高校、按《北京市支持建設世界一流新型研發機構實施辦法(試行)》(京政字〔2018〕1號)管理的新型研發機構、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農林科學院,推薦創新新星候選人名額不超過4人,其他單位推薦創新新星候選人名額不超過2人。每個企業推薦創業新星候選人名額為1人。各醫療機構所屬科研院所均歸口至醫療機構申報。
2.專家舉薦。候選人須獲得本領域2名(含)以上全球著名科學家、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院士、科技投資家或科技領軍企業主要負責人聯合舉薦。每年每名專家限舉薦1人,專家舉薦的候選人不占單位推薦名額。
(二)交叉合作課題
通過牽頭人依托單位推薦,無推薦名額限制。
二、資格條件
推薦的候選人須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資格條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寬至37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報創業新星的,依托企業創立時間需在3年以內(2020年1月1日之后注冊);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或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的,可依托創辦企業進行申報。
(三)以下人選不在推薦范圍內:
1.已入選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人社部等部門實施的人才計劃;
2.已入選北京市海外人才計劃、北京學者計劃、青年北京學者計劃、中科院“百人計劃”、中關村高端領軍人才聚集工程、中關村雛鷹人才計劃;
3.尚處于北京市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培養資助計劃、中科協及北京市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青苗計劃培養期內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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