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支持計劃項目
1、申報人應為所創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在國(境)外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國(境)外博士后工作經歷;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性強,具有較強市場潛力;
4、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優先考慮;
5、企業注冊時間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6、申報人出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50%以上;
7、申報人已全職回國,無海外工作。
本計劃重點支持人工智能、集成電路、先進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種、新一代信息技術、量子信息、區塊鏈、關鍵新材料、通用型關鍵零部件、高端儀器設備等前沿領域和基礎研究的創業企業。已獲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資助的留學回國人才及其創辦企業不再納入本次資助范圍。本計劃往年入選人員不再重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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