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優秀人才科技創新類培養資助
一、申報范圍
區屬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駐區中央、北京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以及區域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的各類優秀人才。
區屬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駐區中央、北京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才,應在職在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人才應與所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所在單位須在東城區納稅。
二、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應落地東城,每單位擇優申報1個項目。申報人應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創新思維及突出的專業發展潛力,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獲得資助且未結題的人才,不得申報新項目。
三、重點支持項目
(一)助力打造“四巷”產業的重點項目;
(二)國家、市級重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及重要央地合作項目;
(三)東城區認定的歷屆“東城區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東城區優秀青年人才”主持的項目;
(四)各領域人才聯盟、人才工作室、青年成長營等人才培養載體牽頭人及其團隊核心骨干成員項目;
(五)“服務包”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瞪羚企業和獨角獸企業中的青年骨干人才科研項目;
(六)各領域急需緊缺人才負責的項目。
駐區中央、市屬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才申報的項目,要在項目成員構成、項目成果轉化等方面,體現央地合作和人才一體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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