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創業項目-創業資助項目
申報條件:
(一)參賽企業資助項目
1.參加2021年度深創賽且晉級半決賽,或者參加省賽并獲獎;
2.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內依法注冊,且注冊成立時間在2016年7月31日(含)以后;
3.2020度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人民幣;
4.申報項目與參賽項目名稱一致,且申報項目負責人應為參賽項目負責人或核心成員。
(二)參賽團隊資助項目
1.參加2020和2021年度深創賽且晉級半決賽及以上,或者參加市賽并獲獎;
2.在深圳市依法注冊企業,且注冊成立時間應在參加深創賽或者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主承辦的大賽當年截止報名日期之后,企業股東應為參賽項目負責人或者核心成員之一;
3.申報項目與參賽項目名稱一致,且申報項目負責人應為參賽項目負責人或者核心成員;
4.作為企業股東的參賽項目負責人或者核心成員與其他參賽項目人員之間就申請資助達成一致。
(三)其他要求
項目申請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組主要成員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和超期未申請驗收名單,項目負責人、項目組主要成員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驗收不通過名單,項目申請單位不存在未在規定期限內退回財政資金,申請單位未列入“深圳信用網”國家或深圳市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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