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疑難點解析匯總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作為激勵企業積極開展技術創新、有力推動產業升級的關鍵舉措,吸引了眾多企業的密切關注與踴躍參與。然而,這一申報過程所具有的復雜性以及高標準要求,常常使得企業在籌備階段面臨著各種各樣的疑難點。從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明確確立,到研發費用歸集的精準無誤,從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的精確計算,再到技術創新能力的全面評估,每一個環節都在考驗著企業的綜合管理水平與創新能力。華夏泰科在本篇文章中,致力于深入匯總并分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過程中那些常見的疑難點,通過詳盡的解析以及富有針對性的策略建議,為企業精心打造一套清晰明確的應對指南,全力助力企業在申報的道路上穩步前行、行穩致遠。
一、哪些費用可以歸入研發費用?
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進程中,研發費用的歸集問題已經成為眾多企業在項目籌備時最為棘手和頭痛的難題!那么,企業應當如何有效地規避稅務核查所潛藏的風險呢?究竟哪些費用能夠被納入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費用范疇呢?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的歸集口徑可以細分為八大類別:
(1)人員人工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5)設計費用
(6)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8)其他費用
這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其他費用”主要指的是上述 1 至 7 項費用之外與研究開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但通常情況下,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 20%。當然,若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則另當別論。
二、失敗的研發活動是否可以進行歸集?
只要是研發活動,不管是否成功,都可以進行歸集。
三、計算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注意事項
在計算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時,需要注意以下細節:
1、準確歸集分母:分母是企業同期總收入,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收入總額是會計報表調整后的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包括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投資收益和調整項目等。視同銷售收入應計入收入總額,利息收入也應計入,企業應按納稅調整后的利息收入凈額計入收入總額。
2、準確歸集分子:分子是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技術性收入包括技術轉讓收入、技術服務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企業接受委托研發取得的收入也屬于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范疇。
3、注意其他細節:企業應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受托研發合同登記。對于委托研發所發生的研發費用,委托方僅能以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其研發費用總額,而受托方不受此規定限制,可全額確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四、認定中“三表一致”的重要性
近些年來,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正逐步從“促進增量”朝著“提升質量”的方向轉變。在審核過程中,除了對申報材料的前后邏輯一致性、規范性、技術要點的有力支撐等內容進行嚴格審核之外,更是進一步加大了對財務研發數據方面的審查力度。特別是在財務審核環節中,針對“三表一致”要求的提出,再加上審核的形勢日益嚴苛,這無疑凸顯出了項目前期統籌規劃的極端重要性。
在申報工作的初始階段,企業往往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研發專賬,或者建賬不夠規范,常常會通過“臨時調賬”等方式來應對處理,這樣就很容易出現“一表一數”的不良現象。這不但會給審核人員留下企業“財務體系不健全、不規范”的負面印象,嚴重影響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的審核通過,而且還可能在申報過程中,面臨來自科技、稅務等主管部門的核查風險。
所以,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初期,企業的財務人員,就務必要清晰明確研發費用三大歸集口徑的具體概念。“三表數據”應當嚴格依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指引》以及《會計準則》和《稅務準則》的相關規定,規范地建立企業的研發專賬。
當然,“三表一致”要求的提出,也迫使企業必須立足實際情況,以財務規范作為切入點,對研發人員、研發項目、成果轉化等進行全面的系統化管理,以此來推動企業的規范化管理,促進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五、認定必須清楚的名稱概念
國家之所以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其目的在于激勵企業將發展重心轉向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發、生產或者服務。所以,在申報資料的歸集整理過程中,重點在于要為企業提供從技術研發到成果轉化,再到產品或服務銷售的整個過程的有力證明材料。PS、RD、IP 正是構成上述技術轉化流程中核心內容的簡稱。
1、PS:高新技術產品(服務)
這指的是完全符合國家技術重點范圍、技術領域和產品參考目錄的全新類型產品。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衡量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標準,其中包括上年度銷售收入達到 60%這一核心指標。
在填報時,可以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分類:一是依據產品的類別來分類;二是按照產品或服務的關鍵技術進行分類。
2、RD:代表研究開發活動
研究開發活動指的是企業在朝著高新技術企業方向發展的過程中,所形成的研發項目。所產生的項目必然是實現成果轉化的,但不一定能夠實現銷售收入。
在填報時,可以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分類:一是根據企業實際的研發項目進行分類;二是根據企業所取得的專利來分類。
3、IP:代表知識產權
通常指的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在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項目過程中所涉及到的知識產權,這也是企業的智力資產。
六、認定前的核查需注意哪些方面?
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過程中,需要經歷一系列的核查工作,那么這些核查具體都涵蓋了哪些部分呢?企業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做好充分的準備:
1、如何證明收入是高新收入?
如果企業銷售的是產品,那么就需要證明其售賣模式并非“商貿行為”,而是“自產產品”;
如果企業銷售的是服務,就必須清晰地說明服務的核心技術是否在《技術領域》的范圍之內。
2、高新收入和知識產權的關系?
對于企業的主要產品(服務)所形成的收入,需要企業詳細描述所取得的知識產權和產品(服務)之間的關聯關系。
3、如何證明發生的研發費用?
除了要有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之外,還需要查看企業的研發費用明細賬,企業需要在審計報告中設立“研發支出”、“研發費用”等相關科目。
4、如何證明企業的人員情況?
需要提前準備好詳細的花名冊、崗位說明、個稅或社保證明、學歷證明等一系列人員證明材料。
七、申報不通過的幾大原因?
在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申報過程中,很多企業反映,明明已經按照項目申報的相關要求提交了充分的佐證資料,然而在評審過程中卻仍然未能通過認定。
以下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與工作指引進行了歸納總結,梳理出了由于理解不夠深入,從而導致申報失敗的幾大主要原因:
(1)所填寫的高新技術領域與企業實際的主營業務方向不相符;
(2)知識產權未能提前進行合理布局,而是在項目申報的當年臨時申請或者購買;
(3)知識產權的類型過于單一(多數企業都沒有專利),并且數量僅僅按照認定要求的最低標準來進行準備;
(4)科技研發成果的技術含量過低,并且與主營業務收入的產品(服務)之間的關聯性不夠緊密;
(5)未能提前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臺賬,大多存在臨時挪用、轉借成本費用的情況;
(6)財務數據的填寫不夠規范,沒有統一歸集口徑,從而導致“三表不一致”;
(7)科技成果轉化的數量不足,并且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品類較為單一;
(8)企業管理體系不夠健全,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相對較低;
上述這幾類情況,大多是容易被企業所忽視,從而導致失分的原因。所以,企業在申請前期,一定要嚴格按照專家“評分標準”,提前精心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的籌劃工作。
八、高企獎補資金該如何入賬?
當高新技術企業成功取得了政府的獎補資金之后,卻不知道應當如何進行入賬處理?
企業所獲取的財政補貼收入(除了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部分),在會計處理上通常會將其視為損益。原本的規定是計入補貼收入,而新的會計準則要求將其計入“遞延收益”或者當期的“營業外收入”。具體的處理方式,我們應當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第八條的規定來執行。
即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按照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一)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
(二)用于補償企業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九、獎補資金屬于免稅收入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企業所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了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當計入企業當年的收入總額。對于企業所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
上述所提到的財政性資金,指的是企業所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其中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含企業按照規定所取得的出口退稅款。
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凡是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因此,高新技術企業的獎補資金不符合不征稅收入的條件,應當計入企業當年的收入總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因為不征稅收入中的財政補助要求專款專用,但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在大多數情況下并不會對具體資金的用途加以限制。
十、認定后每年需要處理的事項?
企業在成功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之后,是否就能夠從此“高枕無憂”了呢?事實并非如此,還需要完成以下幾項年報的填寫工作:
1、高新技術企業年報
企業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的有效期內,應當每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包括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在內的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2、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
企業需要每年在統計局的官方網站上申報統計年報,在報表中包含:研發項目表、研發費用表等,與高新技術企業相關的數據;對于大部分高新技術企業來說,需要提前做好規劃和整理所需的數據,按照項目歸集研發費用,以免錯過申報的時間節點。
3、其他平臺申報
涉及的申報平臺包括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信息系統年報,以及相關區科委或管委會通知的有關數據申報事宜。
4、高新技術企業更名
企業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有效期內如果發生企業名稱的變更,需要在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上進行更名操作,并向相關部門遞交相應的更名資料。
十一、哪些情況將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1)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2)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3)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十二、企業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稅務機關從何時開始追繳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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