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政策解讀
《關于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政策解讀旨在幫助企業和相關機構深入理解該政策的精神和內容,以便更好地利用政策資源,促進企業科技創新和發展。該政策由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明確了中央財政資金將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具體措施,包括資金支持、政策引導、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通過解讀,企業可以清晰地認識到如何根據自身情況合理規劃研發活動,以滿足資助條件,進而獲得政府的事后補助。此外,政策解讀還將指導企業如何規范申報過程,確保合規性和成功率。本文將對《關于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進行逐條解析,為企業提供實用的操作指南和建議。
項目背景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建〔2024〕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為深入貫徹總書記關于“激發涌現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稱兩部門)通過中央財政資金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新質生產力、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有力支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工作目標
工作目標概述:
1、貫徹重要指示精神,結合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
2、促進優質企業的成長與產業的強化。
3、利用中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激發地方政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
4、提升中小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增強其產業鏈的配套能力。
5、重點培育和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即"小巨人"企業,以發揮其示范和引領作用。
6、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
實施計劃:
1、在2024至2026年期間,我們將重點關注產業鏈、工業基礎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等關鍵領域。
2、通過財政綜合獎補政策,分三個階段重點支持"小巨人"企業的高質量發展。
3、2024年,首批將支持超過1000家"小巨人"企業。
4、根據實施情況,未來幾年將逐步擴大支持范圍。
支持內容
支持內容概述:我們的目標是通過中央財政資金的引導,實現以下方面的支持:
1、深化協同效應:加強中央與地方的聯動,提升政策的實效性,培育系統性和服務的精準性。
2、提升產業鏈能力:增強中小企業在產業鏈中的補充和強化作用,提高產業鏈的配套能力。
具體支持措施:
1、"三新"支持:鼓勵"小巨人"企業在新動能、新技術、新產品方面增加科技創新投入,鞏固企業核心競爭力。
1)打造新動能:通過人才、組織結構、設備等方面加強創新團隊建設。
2)攻堅新技術:突破關鍵技術,實現原創性和顛覆性科技創新。
3)開發新產品: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加速科技成果的商業化應用。
2、"一強"支持:提升"小巨人"企業在產業鏈配套能力上的協作,增強產業鏈的韌性和安全水平。
3、地方培育賦能:鼓勵地方政府根據本地情況和企業需求,制定針對性強、實用性高的培育措施。
1)提供規范化、標準化的服務,如管理診斷、人才培訓、質量診斷等。
2)立足產業特點,建設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特色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
3)探索建設專精特新賦能體系,涵蓋技術支持、成果轉化、資金對接、企業孵化、產業融通等功能。
通過這些措施,我們旨在為"小巨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幫助它們在創新和產業鏈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同時為地方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動力。
組織實施
1、組織申報階段:
根據各省份工業中小企業數量、"小巨人"企業數量及培育績效,綜合考慮區域差異,分配支持名額。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小巨人"企業申報,要求企業提出"三新"、"一強"推進計劃,投資總額需超2000萬元。
2、遴選推薦企業階段:
制定統一遴選標準,確保可量化可考核,遴選推薦支持的"小巨人"企業,避免對已獲支持的企業重復資助。
3、編報方案階段:
編制《XX省份第X批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工作實施方案》,上報兩部門,并留存佐證材料。
4、確定支持對象并批復實施方案階段:
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審核各省份《實施方案》,剔除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公示支持名單,批復實施方案。
5、實施推進階段:
省級部門制定管理辦法,組織推進實施,確保"小巨人"企業按計劃使用獎補資金,確需調整的計劃需經審核同意。
6、績效評價階段:
組織開展年度績效評價,明確評價等次,評價結果與獎補資金安排掛鉤,上報兩部門,組織抽查檢查,落實整改,財政部根據評價結果進行資金清算。
關鍵點強調:
申報企業必須是"小巨人"企業,且未在公開市場發行股票。
推進計劃需聚焦"三新"、"一強",明確績效目標,投資額達標。
遴選推薦過程需公平、透明,避免重復資助。
實施方案需經嚴格審核,確保符合支持條件。
實施過程中需嚴格遵守計劃,確需調整的需經審批。
績效評價結果將直接影響后續資金安排和清算。
通過這一流程,旨在確保財政資金的有效使用,推動"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同時加強監管和評價,確保政策目標的實現。
資金安排
1、獎補標準:
沿用之前的獎補政策,對每家"小巨人"企業連續三年提供支持,總計600萬元。
2、資金分配:
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審核通過的企業數量,提出資金安排建議。
財政部依據預算管理規定和獎補標準或績效評價結果,安排獎補資金,分批次下達至省級財政部門。
獎補資金分兩次下達:實施初期50%,實施期末根據績效評價下達剩余資金。
對未達到2000萬元投資總額的企業,將收回資金;對達到投資額但未完成目標任務的企業,不再安排剩余資金。
3、資金使用: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向社會公示,確保資金分配的合理性。
95%以上的獎補資金直接撥付給"小巨人"企業,由企業自主安排使用,以實現"三新"、"一強"目標。
剩余不超過5%的資金可用于培育賦能服務,包括提供管理診斷、人才培訓、質量診斷等,以及建立專精特新賦能體系。
兩部門相關司局將制定規范標準,統一組織部署相關工作。
關鍵點強調:
獎補資金的安排和使用需嚴格遵循既定標準和程序。
資金分配需確保公平、透明,避免簡單分配。
企業需圍繞既定目標任務使用資金,未達標的企業將面臨資金回收或不再安排剩余資金。
培育賦能資金的使用需符合規范標準,以支持"小巨人"企業的全面發展。
通過這一資金安排,旨在為"小巨人"企業提供穩定的財政支持,同時通過績效評價和規范的資金使用,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其他要求
1、組織協調加強: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需密切合作,共同編制《實施方案》,并確保申報審核流程的嚴格性。
企業應自主、誠實地進行申報,并提供必要的佐證材料,嚴禁通過第三方機構進行不當申請。
地方政府需采取措施,防止不良中介機構利用申報過程謀取不正當利益。
兩部門將強化政策解讀、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和跟蹤監測,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存在的問題。
2、資金管理加強:
獎補資金的管理遵循《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1〕148號)。
省級財政部門與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加強獎補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管理和使用獎補資金,禁止擅自分配或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對于通過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關鍵點強調:
申報過程需透明、公正,企業應自主申報,嚴禁第三方機構介入。
地方政府需防范中介機構的不當行為,保護企業利益。
兩部門需加強政策宣傳、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確保政策有效實施。
獎補資金的使用需嚴格規范,任何違規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處罰。
通過這些措施,旨在確保政策的順利執行,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防止資金的濫用和騙取,保障政策目標的實現。
第一批要求
請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要求遴選推薦符合條件的“小巨人”企業,編制《XX省份第X批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工作實施方案》,于7月31日前,將《實施方案》按程序聯合上報兩部門(加蓋公章紙質版和掃描PDF電子版各一式兩份)。
附件:XX省份第X批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工作實施方案(模板)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