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優秀人才培養資助
申報范圍:
區屬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駐區中央、北京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以及區域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的各類優秀人才。
區屬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駐區中央、北京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才,應在職在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人才應與所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所在單位須在東城區納稅。
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創新思維及突出的專業發展潛力,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獲得資助且未結題的人才,不得申報新項目。
重點支持項目:
(一)國家、市級重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及重要央地合作項目;
(二)全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統籌確定的全年重點人才項目;
(三)新認定的第八屆“東城區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及第八屆“東城區優秀青年人才”申報的項目;
(四)各領域人才工作室、人才聯盟等人才培養載體牽頭人及其團隊成員項目;
(五)駐區高精尖企業中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青年骨干人才項目。
駐區中央、市屬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才申報的項目,要在項目成員構成、項目成果轉化等方面,體現央地合作和人才一體化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