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科技領軍人才
一、申報科技領軍工程的科技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應遵紀守法,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并得到廣泛認可;具有較強的科研帶動能力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率領的創新團隊結構合理、成績顯著;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應工作在科研一線,具有很強的原始創新能力,帶領團隊取得高水平創新成果,在重大科技項目攻關、重大工程項目實施中,創造性地解決了關鍵技術難題,為國內外同行公認。
2.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應為創辦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首席執行官等主要負責人、合伙創始人或首席技術官等技術負責人,具有科研一線的工作履歷和豐富的科研經驗,較強的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創辦的企業發展領域屬于北京重點發展產業方向,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
二、下列人員不在申報科技領軍工程范圍之內:
1.已入選“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和“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國家級人才計劃的人員;
2.連續兩次申報并未入選“科技領軍工程”的人員;
3.為歷屆科技領軍工程入選人員的團隊成員,且該人員在執行期內或其執行期屆滿不足3年的人員。
三、申報人所在單位(以下簡稱依托單位)應為在北京地區注冊的法人單位。
四、符合條件的申報人需登錄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統填寫信息,并由依托單位、市科委逐級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由依托單位提交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申報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內容,違反國家保密規定的,市科委將取消申報人申報資格。
下一篇:昌聚工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