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扶持計劃
(一)基礎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企業、協會組織等;
2.申報主體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承擔違約責任并作出承諾,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3.申報主體未被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懲戒,明確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且在限制期內;
4.申報主體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
5.申報主體為電商直播基地的經營管理機構,正式開展運營1年以上,經營管理機構是企業的,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
6.申報主體按要求向統計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向商務部門報送電商直播基地內相關運行情況。
(二)專項條件:
1.垂直類目(品類)電商直播基地
(1)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
(2)運營團隊不少于20人;
(3)2022年度直播帶貨實際結算商品交易額(GMV)月均達1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2.綜合服務類電商直播基地
(1)2022年度舉辦不少于6場交流活動,活動類型包括招商會、培訓會、產品推薦會、選品會等;
(2)建筑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至少10間可供使用的公共直播間;
(3)配套建設選品中心、培訓室、會議室、拍攝景觀區和網絡基礎設施等服務設施;
(4)10家及以上直播相關深圳企業(機構)在基地內經營或與基地合作;
(5)2022年度直播帶貨實際結算商品交易額(GMV)月均達2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上一篇:深圳市促消費提升扶持計劃
下一篇:深圳市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