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扶持計劃
1、申報單位必須是深圳市內(含深汕合作區)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并且滿足基礎條件。
2、申報單位不能有逾期未申請驗收達1年以上或驗收不合格未滿3年的項目。
3、申報項目實施所在地必須位于深圳市內(含深汕合作區),符合本申報指南的要求,符合國家和我市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
4、完成項目需要用地、環評、消防、應急安全、規劃等備案或核準的,應取得有關批準文件。
5、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
6、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也需要滿足。
7、申請項目必須是2023年1月1日后舉辦,并于申報之日之前舉辦完成。
8、申請項目必須在深圳市專業展館舉辦(專業展館指深圳會展中心、深圳國際會展中心和深圳坪山燕子湖國際會展中心等三個展館)。
9、實際舉辦展會面積必須達到3萬平方米(含)以上。
10、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下一篇:深圳市科技創新戰略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