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項目
(一)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
1.申報主體為企業:
(1)具有良好的研發基礎和研發能力。正在承擔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或者正在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并已取得一定成果。
(2)近三年研發費用占銷售總額的比例達到以下要求: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高于2億元的,比例不低于3%。
(3)具有良好的知識產權工作基礎。達到《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有相對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知識產權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4)知識產權工作經費充足,上一年度知識產權費用占研發費用的比例達到以下要求:研發費用在3000萬元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5%;研發費用高于3000萬元,比例不低于4%。
(5)有穩定的專利產出,企業有效專利數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發明專利數量不少于25件(國境外授權專利可按1:2抵算有效發明專利數,本企業必須是專利權人之一)。至少備案一件專利產品。
2.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
(1)具有良好的研發基礎和研發能力。擁有與該領域相關的國家或省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等研發平臺,正在承擔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或者正在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且已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并取得一定成果。
(2)知識產權專兼職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在相關技術領域擁有有效專利數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發明專利數量不少于25件(國境外授權專利可按1:2抵算有效發明專利數),運行時間不足三年的國家實驗室可放寬專利數量要求。
(二)商標品牌培育和保護(工業品牌)項目
1.具有良好的知識產權工作基礎。達到《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有相對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知識產權專兼職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知識產權工作經費充足,上一年度知識產權費用占研發費用投入的比例達3%。
2.具有良好的商標品牌培育基礎。擁有有效注冊商標,其中至少有一件商標持續使用5年以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譽度,自主品牌產品(使用企業自身注冊商標的產品)在國內同類市場的占有率居全國前列。
3.重視技術創新。上一年度研發費用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達3%以上。擁有一定數量的專利,至少備案一件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