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企業上云上平臺補助項目
一、支持對象和條件
規定期間,進行上云上平臺改造,且驗收合格的合同額累計不低于10萬元(含)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單位應在本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記錄。
二、支持領域
合同內容應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上云上平臺改造所購買的有關服務或產品,如租賃云空間、業務云端遷移,網絡安全產品等,具體為:
1.進行公有云、專有云、私有云及混合云部署,支持通過應用基礎云服務、工業APP及數字化平臺,實現企業設備上云和業務系統向云端遷移的各種解決方案;
2.幫助企業從云上獲取資源和應用服務的各類工業APP、數字化平臺,以及滿足中小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等業務系統云化需求的各類工業APP和服務;
3.研發、設計、采購、生產、銷售、物流、庫存等業務在線協同工具;
4.企業網絡、計算和安全等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面向中小企業提供的網絡和數據安全技術支持服務。
合同內容僅為以下內容,則不符合認定標準,具體為:
1.線上辦公軟件、智能通訊軟件、視頻會議軟件、在線教育、虛擬云桌面、超高清視頻、全息投影視頻等各種工具及解決方案;
2.土建、廠房建設和純設備采購;
3.其他與上云上平臺無關的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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