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推動數字產業化發展頭雁企業評估
1. 申請主體要求
(1)申報評估的主體應為在蘇州市大市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穩定運營滿2年;
(2)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信息技術服務為其主要經營業務和經營收入來源,并正常運營;
(3)具備核心技術,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具有相關資質并能提供相應技術服務;
(4)具有從事軟件產品開發和相應信息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5)在企業所屬縣級市(區)具有較好的引領示范作用;
(6)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遵紀守法。
2. 企業規模要求
(1)企業應以核心關鍵技術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增強發展能力,不斷做大企業營收規模;
(2)企業應增強持續成長能力,保持收入規模平均增長率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
注:行業平均水平數值由以市工信局每年公布數值為依據。
3. 企業經營能力要求
(1)企業近2個年度均不虧損;
(2)企業應加大研究開發投入,提高核心業務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的比例,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
(3)企業應提升管理水平,持續改進盈利能力,銷售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不應低于行業平均水平;
(4)企業應持續改善人力資源經營效率,持續提升人均產出。
4. 技術創新能力要求
企業技術創新競爭力要求如下:
(1)企業應持續打造高績效的研發團隊;
(2)企業應加強產、學、研合作,建立技術中心等研發專業機構或部門,加快創新驅動步伐;
(3)企業應持續加大科研投入,研發投入強度應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
(4)企業應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推動知識產權創造,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產出水平。
5. 企業資質要求
“頭雁”企業須為高新技術企業,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國家重點軟件企業或省規劃布局重點軟件企業;
(2)省級專精特新軟件企業;
(3)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
(4)蘇州市重點軟件企業;
(5)獲得各級人才計劃資助的領軍人才企業。
6. 企業信用要求
企業信用要求如下:
(1)企業應積極開展誠信體系建設;
(2)企業應對所出具的企業經營財務情況、軟件產品等方面的真實性負責;
(3)企業應認真處理客戶的投訴,持續改進客戶的滿意度;
(4)通過“信用蘇州”系統,出具法人信用報告,無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