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區塊鏈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申報
(一)請各市(區)高度重視本次申報,積極組織發動符合條件的各類主體根據申報指南要求申報,原則上數據管理能力為穩健級(三級)及以上的單位應報盡報。其中,區塊鏈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省級區塊鏈產業集聚區(創新應用試驗區)上報數不少于10個。
(二)請各市(區)認真把關,確保申報材料齊全完整、真實有效,組織區域內企事業單位于2022年5月4日前完成線上填報(僅大數據產業方向),于5月5日下班前完成審核推薦,并將《2022年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紙質材料兩份)、《2022年區塊鏈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紙質材料兩份)、《2022年大數據、區塊鏈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報送信息匯總表》(紙質材料一份)報送至我局,電子版均發送至指定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