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軟件信息服務業企業一季度穩運行獎勵
一、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納入統計部門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工業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大類代碼06-46)。
2.申報單位生產經營范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要求。
3.申報單位產值凈增量和增速達到一定要求。
4.申報單位在京穩定生產經營,其在京關聯企業(存在股權關系或同屬集團內的企業)產值不出現非正常波動。
二、支持方式及標準
2023年一季度與2022年一季度相比:
1.產值凈增量2億元(含)-10億元,且產值增速15%(含)以上,最高獎勵200萬元。
2.產值凈增量10億元(含)-20億元,且產值增速10%(含)以上,最高獎勵400萬元。
3.產值凈增量20億元(含)以上,且產值增速10%(含)以上,最高獎勵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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