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專精特新小巨人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提出申請,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標準,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和實地抽查, 初審通過的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被推薦企業進行審核、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需同時滿足專、精、特、新、鏈、品六個方面指標。
一、專業化指標
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 3 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 5%。
二、精細化指標
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 注重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 1 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截至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 于 70%。
三、特色化指標
技術和產品有自身獨特優勢,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 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擁有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主品牌。
四、創新能力指標滿足一般性條件或創新直通條件。
(一)一般性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三項:
1. 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 1 億元以上的企業,近 2 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 5000 萬元—1 億元的企業,近 2 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 萬元以下的企業,同時滿足近2 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8000 萬元以上,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 萬元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 50%以上。
2. 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 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 擁有 2 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且實際應用并已產生經濟效益。
(二)創新直通條件。滿足以下一項即可:
1. 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
2. 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 強企業組名單。
五、產業鏈配套指標
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
等重要作用。
六、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
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出復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核堅持公平公正,隨機抽取專家,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培訓,不需要也不建議通過任何中介機構輔助申請。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
(二)申請企業需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三)對于已成為我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我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如推薦企業明顯不符合《辦法》標準,我部將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