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外資研發中心認定
一、申請核定外資研發中心應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在蘇州市內依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
2、有明確的研究開發領域和具體的研發項目,固定的研發場所、研發必需的儀器設備和其他必需的科研條件;
3、累計研發總投入不低于200萬美元,且持續有研發投入;
4、配備專職管理和研發人員。
申請核定外資開放式創新平臺應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在蘇州市內依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
2、累計研發總投入不低于200萬美元,且持續有研發投入;
3、有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研發場所;
4、簽約入駐的研發創新項目不低于10個;
5、有協同創新必需的設施設備和國際專家指導,具備國際化的技術、人才等資源。
二、申報對象
1、外資研發中心是指外國投資者設立、從事自然科學及其相關領域的研究開發和實驗發展(包括為研發活動服務的中間試驗)的機構,形式包括獨立法人和內部獨立部門或分公司。
2、外資開放式創新平臺是外資研發中心的一種創新模式,指通過提供設施設備、研發場所和專業指導,依托其技術、人才、資金、數據等資源,推動與中小企業、創新團隊開展項目合作,實現協同創新的研發中心。
上一篇: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
下一篇:江蘇省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