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業設計中心
一、企業申請認定北京市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類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設立的工業設計中心需是專門成立、獨立運行的分支機構或內設部門,穩定運營3年以上(截至申請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良好的軟硬件條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穩定的人員配置;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企業3年內未發生重大環保、質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沒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三)工業設計中心人才隊伍素質較高,經驗豐富,工業設計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設計團隊人員應達到40人以上,其中具有較強工業設計專業素質和能力的人員應占較高比例(具體要求見附件);
(四)知識產權保護及應用制度健全,擁有一定數量的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近三年獲得國內外專利和版權年均12項以上或成立以來累計80項以上。
二、企業申請認定北京市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企業”類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注冊成立3年以上(截至申請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良好的軟硬件條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穩定的人員配置,具備獨立承擔相關行業領域設計任務、提供工業設計服務以及系統設計咨詢服務的能力;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企業3年內未發生重大環保、質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沒有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三)擁有設計水平高、經驗豐富的工業設計師和一定規模的設計人才,隊伍結構科學合理,設計團隊人員應達到50人以上,其中具有較強工業設計專業素質和能力的人員應占較高比例(具體要求見附件);
(四)工業設計服務水平在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業績突出,經營穩定,近三年工業設計服務年均營業收入不低于1500萬元,占企業總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