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1.在甘肅省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2.從事符合《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詳見附件)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的企業;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4.從事符合《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5.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中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和服務貿易類,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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