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一)申報和復核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2. 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以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
對于已成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可以申報);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過50%)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
(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需同時滿足專、精、特、新、鏈、品六個方面指標。
1.專業化指標
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
2. 精細化指標
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截至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3. 特色化指標
技術和產品有自身獨特優勢,主導產品(企業核心技術在產品中發揮重要作用,且產品收入之和占企業同期營業收入比重超過50%)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擁有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主品牌(主營業務產品或服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或服務品牌已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正式注冊或產品或服務已經實現收入)。
4. 創新能力指標
滿足(1)一般性條件或(2)創新直通條件。
(1)一般性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三項:
①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
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6%;
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同時滿足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指公司股東稀釋部分公司股權給投資人,以出讓股權不超過30%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增資擴股)總額8000萬元以上(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投資者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備案且規范運作的創業投資基金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萬元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50%以上。
②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③擁有2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且實際應用并已產生經濟效益。“Ⅰ類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2)創新直通條件。滿足以下一項即可:
①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國家級科技獎勵”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以及國防科技獎。
②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強企業組名單。
5. 產業鏈配套指標
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 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
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