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市級指導性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鼓勵和引導我市企事業單位深入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全市科技創新水平,現就做好2023年度市級指導性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圍繞我市重點發展的“463”產業(改造提升汽車及零部件、紡織服裝、儀器儀表和農產品深加工4大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滿族醫藥、海洋產業6大新興產業,做大做優旅游業、康養產業和現代物流業)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及成果轉化;
鼓勵在“碳達峰、碳中和”、節能減排、城鎮化發展、文化旅游、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食品安全、疾病防治、未成年人保護、健康養老、中醫藥繼承創新、礦山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物安全、應急救援、氣象等領域開展的先進適用理論、技術、裝備研發以及相關科技成果轉化。
二、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實行屬地化管理,各地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區域項目申報,并負責初審推薦;
2.高校、省屬單位直接報送市科技局,市屬單位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送市科技局。
三、申報要求
1.在丹東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有穩定的研發團隊,在科研誠信、知識產權、環保、金融、安全生產等方面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2.申報項目具備前期研究基礎和實施條件,項目總投資一般不低于100萬元,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可適當降低投資標準。
3.原則上本科高校限推薦20個項目,高職院校限推薦10個項目;中省直單位及市屬醫療、科研、技術推廣單位限申報3個項目,其他事業單位、企業限申報2個項目;已獲得過國家、省、市立項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4.申報材料包括項目申報書、科研誠信承諾書、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等。
5.各申報單位于2023年11月28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報送至初審單位匯總;各初審單位完成對項目初審后,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推薦文件和推薦項目清單統一報送至市科技創新發展服務中心規劃發展與創新研發部(新區政府農業大廈6樓603室)。
四、補充說明
1.支持方式。市科技局下達指導性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文件,同時以指導性科技計劃項目為基礎建立“科技計劃項目儲備庫”,入庫項目作為國家、省級、市級資金支持項目資源儲備,予以重點考慮、推薦。
2.項目實施。指導性計劃項目經費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不給予財政經費支持。市科技指導性計劃項目周期一般應為2年。
3.項目結題。市指導性科技計劃項目周期結束后,由項目承擔單位依據項目申報書內容,自行組織專家委員會對項目實施結題驗收;項目結題驗收意見報市科技局備案。
五、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規劃平臺科李青岐電話:2125821
市科技創新發展服務中心規劃部孫麗電話:2802330
附件:
丹東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