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認定條件及獎勵
“小巨人”企業是指業績良好,發展潛力和培育價值處于成長初期的專精特新小企業,通過培育推動其健康成長,最終成為行業中或本區域的“巨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是專精特新企業中的佼佼者,是專注于細分市場、創新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掌握關鍵核心技術、質量效益優的排頭兵企業。專業政策服務平臺華夏泰科小編,帶來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認定條件及獎勵等,希望有所幫助。
一、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領域
1、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主導產品應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關鍵基礎材料。
2、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明確的十大重點產業領域,屬于重點領域技術路線圖中有關產品。
3、或屬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產品。
4、或屬于國家和各省(區、市)重點鼓勵發展的支柱和優勢特色產業等領域。
二、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條件
(一)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必備條件:
1、已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
(2)屬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重點培育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3)擁有被認定為“專精特新”產品的中小企業以及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
(1)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以及專業生產的成套產品。
(2)企業主導產品在國內細分行業中擁有較高的市場份額。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
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
(1)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具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
(2)企業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重視人才隊伍建設,核心團隊具有較好專業背景和較強生產經營能力,有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領先企業的潛力。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推薦:
(1)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2)近三年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稅和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三)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專項條件:
1、經濟效益:
(1)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在1億元以上,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
(2)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
(1)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享有較高知名度。
(2)且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個主要產品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
3、創新能力:
(1)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
(2)截至申報之年的上一年底(比如申報之年為2021年,那就是2020年底),擁有與主要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2項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5項及以上。
(3)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科技成果,具備良好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4)企業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具備完成技術創新任務所必備的技術開發儀器設備條件或環境(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5)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
(1)企業有完整的精細化管理方案,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企業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并取得良好績效,擁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理標志商標等)。
(3)企業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等,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三、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評審指標
認定企業準備好材料,交由市工信局進行初核,并推薦至工信部參與終審,初核指標指標類別:
1、必備指標4項,缺一不可:
(1)注冊滿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且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獲得當地省、市專精特新稱號的企業優先推薦,參評企業需未獲得過工信部公布的制造業單項冠軍。
(2)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
(3)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企業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4)企業三年內未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等違法記錄。
2、可選指標10項,至少6項符合:
(1)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10%以上。
(2)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3)截至2019年底,擁有與主要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2項或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5項及以上。
(4)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5)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
(6)企業獲得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特色稱號(稱號名稱參照附件2:申報書第五部分第三條內容)。
(7)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8)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認證。
(9)擁有自主品牌。
(10)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四、專精特新小巨人獎勵資金
1、資金扶持:每戶給予一次性獎勵300-1000萬(以各地方具體獎補金額為準)。
2、榮譽資質:頒發“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證書。
3、政策幫助:重點對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是“一企一策”給予幫助,如財政專項資金、稅收優惠、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技術創新支持、市場開拓扶持、融資增信等。
4、政策扶持:在融資服務、技術服務、創新驅動、轉型升級、專題培訓等方面重點扶持。
5、企業人才:有專門的校園、社會招聘渠道,及人才培訓優惠。
6、企業推廣:提高企業資質榮譽、提高企業品牌和產品推廣等。
7、企業發展:后期對企業在企業金融服務上有傾斜,提升本企業在金融市場融資吸引力,獲得此榮譽(能獲得此榮譽的企業代表企業的成長性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范圍)后期在企業技改項目,培育項目資助申請上有政策傾斜。
五、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材料
1、申報采取網上填報與紙質報送相結合的方式。
2、網上填報:企業通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線報送系統(zjtx、miit、gov、cn),在線填寫并上傳相關材料。
3、提交紙質材料:企業通過網上填報后,提交紙質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所有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現場拷貝電子版。紙質材料包含以下內容,請按順序膠裝成冊,一式三份:
l 必選項:
(1)封面(注明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稱、主導產品名稱、企業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申報時間等信息)。
(2)附件2:2021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不需膠裝,單獨提交,請與申報系統填報資料保持一致)。
(3)營業執照復印件。
l 可選項:對照一下10項可選指標(至少6項符合),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1)2019、2020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需包含研發費用專門項,或提供研發費用的專審報告)、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年度)。
(2)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證材料(政府機構、行業協會發布的官方文件或說明)
(3)知識產權相關證書復印件(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等)。
(4)研發人員名單(包含姓名、部門、職務、學歷)、社保繳交證明(匯總表,稅務機構機器打印)、研發人員社保繳交記錄(詳單)。
(5)特色稱號佐證材料(工業文化遺產、地理標志產品、中華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其他,提供由頒發部門提供的官方文件)。
(6)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7)產品執行的標準或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認證的證書。
(8)商標注冊證書。
(9)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相關說明及佐證材料。
(10)近三年內獲得的省級(副省級)以上獎勵和榮譽證書等(如:專精特新企業認定文件(紅頭文件、牌匾、通知網頁截圖等)。
4、提交時間及地點:紙質材料提交時間為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批次規定時間,材料報送地址為當地受理部門(可咨詢華夏泰科、指尖申報專業政策服務平臺),同時請攜帶電子版資料進行現場拷貝。
六、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獎勵
1.支持對象
中央財政安排獎補資金,引導省級財政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統籌支持以下兩個方面:一是重點“小巨人”企業。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商財政部從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擇優選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創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的)。二是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從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或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中選定,每省份每批次自主確定不超過3個平臺。上述企業和平臺須符合的條件詳見附件。
2.支持內容
支持重點“小巨人”企業推進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創新投入,加快技術成果產業化應用,推進工業“四基”領域或制造強國戰略明確的十大重點產業領域“補短板”和“鍛長板”;二是與行業龍頭企業協同創新、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配套,支撐產業鏈補鏈延鏈固鏈、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三是促進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業務系統向云端遷移,并通過工業設計促進提品質和創品牌。另外,支持企業加快上市步伐,加強國際合作等,進一步增強發展潛力和國際競爭能力。
支持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供技術創新、上市輔導、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識產權應用、上云用云及工業設計等服務。其中,對于重點“小巨人”企業,應提供“點對點”服務。
組織實施
3.撥付獎補資金
兩部門批復《實施方案》(備案版)后,財政部于批復當年、實施期滿1年及滿2年時,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分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建議,按程序滾動安排獎補資金,切塊下達省級財政部門。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按照《實施方案》(備案版),并結合本地區重點“小巨人”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實際情況,確定資金分配方案(獎補資金90%以上用于直接支持重點“小巨人”企業),避免簡單分配。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應在接到中央直達資金指標發文后30日內,將分配方案上報財政部,同時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