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藝術基金2020年度項目資助申報公告
北京文化藝術基金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傳部的指導下,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財政局發起設立,旨在繁榮文藝創作、促進文化交流、培養藝術人才,推動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的公益性基金。為貫徹落實中央、北京市關于文化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首都文化建設,特開展項目資助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文藝工作座談會以及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全國文化中心建設“一核一城三帶兩區”總體框架,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深化古都文化、紅色文化、京味文化、創新文化的研究闡釋和挖掘利用,強化“首都風范、古都風韻、時代風貌”的城市文化特色,自覺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充分發揮北京文化藝術基金在推進首都文化繁榮發展的積極作用。
二、資助范圍及資助重點
2020年,北京文化藝術基金圍繞舞臺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養三大領域開展項目資助。
舞臺藝術創作項目重點資助符合年度文藝創作規劃,突出中國夢時代主題,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體現時代精神、首都水準、北京特色的大型舞臺藝術作品創作演出以及小型劇(節)目的演出交流。本年度重點資助現實題材、京味題材以及緊扣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北京2022年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的創作。
傳播交流推廣項目重點資助能夠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挖掘北京歷史文化內涵,反映首都時代建設成就,推動文旅深度融合的傳播交流推廣活動。本年度繼續加大非遺類項目的資助力度,鼓勵圍繞以中軸線申遺為重點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以及大運河、長城、西山永定河三條文化帶構建策劃開展活動。
藝術人才培養項目重點資助適應首都文化事業當前和長遠發展需求,能夠全方位、系統化、多層次為藝術人才成長、藝術成果交流搭建展示平臺的項目。本年度重點資助基礎性、專業性、綜合性藝術人才培養平臺建設,加大對關鍵領域拔尖人才、薄弱環節緊缺人才和非遺傳承、戲曲曲藝等傳統藝術人才培養項目扶持力度。
具體資助內容及申報要求詳見各藝術領域申報公告。
三、申報條件
2018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行為能力的文化單位或機構均可申報。具體申報條件及要求詳見各項目申報公告。
為保障資助項目順利實施,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文化建設積極性,申報舞臺藝術創作項目的,基金資助額度占項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過70%;申報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的,基金資助額度占項目成本核算的比例一般不超過60%;申報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的,不符合基金資助范疇的部分由項目主體自籌解決,自籌資金比例不做要求。對具有示范性、引導性的重點項目,可提高基金資助比例,并組織專家全程參與,共同推進實施。
正在申請其他財政資金渠道資助的申報主體,如以相同項目申報同類資助項目,需提前予以申明。申報項目如獲北京文化藝術基金資助,不得接受其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申報項目所列經費開支,如已獲北京文化藝術基金支持,不得再從其他財政性資金中列支。
四、評審及實施
申報項目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三級評審機制。基金管理中心對申報項目進行資格認定;組織專家對資格認定的項目進行初評、復評,實行同行評審、雙向匿名;基金理事會、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據評審結果,確定資助項目和資助額度,并及時公示、公告。
確定立項資助項目后,基金管理中心與申報主體簽訂資助項目協議書,并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專家進行結項驗收。申報主體負責項目具體實施,按規定使用和管理資助經費,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并承擔相關責任。
五、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為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2月28日。基金管理中心在申報期內受理項目申報,并提供相關咨詢服務,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報流程
申報主體在規定的申報受理期內,登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網站(http://whlyj.beijing.gov.cn),首頁點擊鏈接進入北京文化藝術基金網站(http://111.206.218.5),點擊“項目申報”進入申報評審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北京文化藝術基金項目資助申報表,上傳申報材料。基金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項目初評將在網上進行,不再接受紙質材料。請申報主體合理安排申報時間,及時上傳申報所需要的文檔、音視頻等項目資料,避免集中在申報后期遭遇網絡擁堵,延誤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