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戰略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深圳市科技戰略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是指導和規范深圳市科技戰略研究項目管理的重要文件,旨在通過科學化、系統化的管理措施,提升科技戰略研究項目的實施效率和成果質量,為深圳市的科技創新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本文將對該管理辦法進行詳細解讀,以幫助相關單位和個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政策要求。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發揮科技戰略研究項目對我市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決策的支撐作用,深圳市科技創新局對《深圳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6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深圳市科技戰略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基本思路
《管理辦法》編制思路如下:
(一)項目管理更加專業。通過設立專章明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職責、專業機構職責、項目承擔單位職責,細化申請單位基本條件、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條件等。
(二)項目申請更加開放。鼓勵國內外高等院校、研究機構、企業等作為合作單位參與申請項目,明確屬于特別重大的研究課題,可面向市外機構開放申請,吸引全球全國科學智力資源。
(三)加強成果運用。增加階段性成果要求,項目承擔單位需按期提交階段性成果,提升科技戰略研究成果服務決策的及時性;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與項目承擔單位定期開展成果專題研討等活動;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可酌情開展成果評價工作,提升科技戰略研究成果影響力。
(四)加大放權松綁。深化科研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改革,繼續實施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管理,賦予項目承擔單位和研究人員更大自主權。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包括總則、管理職責及分工、項目申報與立項、項目管理與驗收、附則等五章25條。
(一)總則。明確科技戰略研究項目的設立依據、定義、研究范圍、主管部門和管理原則。
(二)管理職責及分工。進一步細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職責、專業機構職責、項目承擔單位職責。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申請指南、組織專家評審、開展項目考察、批準項目立項、項目實施監督、成果推廣應用、科研誠信管理等。專業機構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協助編制申請指南、項目過程管理等工作。項目承擔單位負責科技戰略研究項目的具體實施。
(三)項目申報與立項。明確科技戰略研究項目申報與立項程序、申請單位基本條件、項目負責人基本條件、限項要求、申報要求以及專家評審要點、現場考察要點、資助額度等。
(四)項目管理與驗收。明確科技戰略研究項目實施期限、階段性成果要求、項目驗收管理、項目終止情形、科研誠信管理、成果轉化應用等。
(五)附則。對政策銜接和施行時間進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