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如何申報
廣東省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旨在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企業可以依托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在研發、試驗、檢驗檢測、成果轉化等方面開展項目,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接下來華夏泰科為您介紹廣東省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如何申報。
一、廣東省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承擔單位為已認定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不含建筑業)的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未被納入失信懲戒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或其他失信主體名單(可提供無違法違規證明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為重要佐證材料),近三年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嚴重違法違規情況。
(二)項目應于2021年1月1日以后開始實施,已完成并取得成效。項目實施地需在廣東省內。
(三)珠三角地區(包括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單個項目新購置研發儀器設備(含配套軟件,不含稅)總額原則上不低于500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包括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單個項目新購置研發儀器設備(含配套軟件,不含稅)總額原則上不低于250萬元。
(四)項目應圍繞20個戰略性產業集群等重點領域開展建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珠三角地區單個項目申請相關發明專利等創新成果原則上不少于3件,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單個項目申請相關發明專利等創新成果原則上不少于2件。
(五)項目及相關研發儀器設備(含配套軟件)未獲得過省財政資金支持。
(六)同一申報主體同一年度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二、廣東省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支持方式
(一)省財政資金采取事后獎補方式,擇優支持企業依托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在研發試驗、檢驗檢測、中試孵化、成果轉化、產業應用等方面開展項目建設。
(二)省財政資金獎補比例不超過項目新購置研發儀器設備(含配套軟件,不含稅)總額的40%。
(三)珠三角地區單個項目獲得資金原則上不少于200萬元、不超過800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單個項目獲得資金原則上不少于100萬元、不超過800萬元。
(四)各地可結合實際將年度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結果運用到入庫排序中,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支持2023年度評價結果為良好及以上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以及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企業、省級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牽頭企業、省級以上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戰略性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等。
三、廣東省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申報注意事項
(一)明確申報條件
在申報前,企業需確保自身符合申報條件。這通常包括企業在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升級等方面的表現,以及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方面的要求。企業應仔細研究相關文件,確保自身資格符合要求。
(二)準備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的準備是申報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企業需要按照要求準備詳盡的申報材料,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的基本情況、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的實施方案、預期成果等。同時,所有證明材料需按順序與填報列表清單一一對應,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三)注意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通常會有嚴格的規定,企業需要密切關注相關通知,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申報。逾期提交的材料將不予受理,因此企業應提前規劃好申報進度,避免錯過申報時機。
(四)注意項目實施的區域限制
項目實施地需在廣東省境內,且不同地區的項目購置儀器設備(含配套軟件)總額有不同的要求。企業應確保項目符合所在地區的具體要求。
(五)關注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
項目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并申請一定數量的發明專利。企業應重視自主知識產權的積累和保護,確保項目在技術創新方面具備競爭優勢。
(六)注意財務和信用狀況
項目承擔單位的財務狀況和信用狀況也是申報的重要考量因素。企業應確保自身財務狀況良好,無嚴重失信行為,以提高申報成功率。
(七)避免重復申報和違規操作
企業應確保同一項目未獲得過其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避免重復申報。同時,在申報過程中應遵守相關規定,不得進行任何違規操作,如提供虛假材料、串通評審等。
以上就是華夏泰科對廣東省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如何申報的全部介紹。成功申報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的企業將獲得一系列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包括財政資金支持、稅收優惠、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措施,有助于企業加強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提升產業層次和競爭力。如需申報服務,華夏泰科17年專業辦理項目申報,專業的申報團隊為企業撰寫高質量申報材料,確保申報成功率,上萬家成功案例值得信賴,歡迎咨詢華夏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