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
各類企事業單位申請設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并至少符合1項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注冊地在江蘇省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具有一定規模,并有專門的研究與開發機構。
3.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有一定數量具有高級職稱或相應水平、可擔任博士后合作導師的本單位全職科研人員。
4.能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確保博士后研究人員享受設站單位職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資歷職工和國家博士后當年日常經費資助標準。
5.有明確的博士后招收計劃和具有創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項目,有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聯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的合作意向。
6.能夠制定切實可行的本單位博士后工作管理辦法,配備熟悉博士后政策的專職管理服務人員。
7.近2年內引進不少于2名全職博士(在申請單位繳納社保不少于1年)。
(二)推薦條件
1.建有省級以上實驗室(含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高端智庫等科研創新平臺。
2.處于行業領先地位或在“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領域有突出表現并獲得有關部門認定(如近5年榮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承擔省部級以上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研項目等)。
3.近三年入選省級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強、民營企業500強等國內外知名榜單的企業。
4.入選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省“百企引航”行動計劃企業等。
5.我省重點產業鏈、優勢產業鏈和卓越產業鏈領域,由海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辦的具有較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企業,近三年企業研發投入占當年年銷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且在高質量就業方面做出突出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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