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區科技計劃項目
石景山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重點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求
1.在石景山區域內依法注冊、納稅,2018年收入超過200萬元或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超過100萬元的企業(如在石景山園注冊須經認定為“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且履行完入園入統登記手續,并按時提交統計報表,以上數據以統計報表數據為準)和非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記錄;
2.在所研究領域應具有一定的技術優勢;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人才條件和技術裝備;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3.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高效,專款專用;具有開展項目所需的自籌經費。
(二)申報項目要求
1.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石景山區的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2.創新性較強,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且知識產權清晰;
3.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和產業化能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4.申報的科技項目為在實施項目,已取得階段性進展,成果應用到相關領域并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給予優先支持。
二、支持重點
圍繞產業高端融合、智慧城市建設、生態環境優化、科技惠及民生、軍民融合發展五個方面,支持技術研究與創新、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主要分為產業經濟和城市與社會發展兩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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