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門頭溝科技園優秀人才企業
中關村門頭溝科技園優秀人才企業認定申報重點
一、申報條件
(1)在園區內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
(2)符合園區重點發展和扶持的產業方向;
(3)優秀人才在企業經營中具有重要地位,具體包括以下情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長為優秀人才;企業實際控制人為優秀人才;企業總經理為優秀人才;企業研發負責人或技術總監為優秀人才;優秀人才的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金額占企業所有者權益的30%以上;企業總經理為企業控股股東指派但不負責日常運營的,負責日常運營的常務副總經理為優秀人才;
(4)已組建了創業團隊并具有明確的企業管理制度;
(5)優秀人才是指滿足以下任意條件之一的企業內人員:
1.高層次優秀人才。指以下任意類型:兩院院士;入選“千人計劃”、“萬人計劃”、“海聚工程”、“高創計劃”、“高聚工程”人才工程的優秀人才;知名高校(高職、高專類除外)、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博士生導師;
2.重點優秀人才。指以下任意類型:入選其他國家級、部市級人才工程;曾任職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首席科學家、首席技術官,且具有正高級職稱;
3.創業經營類優秀人才。指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以下任意類型創新創業人才:有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重要技術研發崗位或企業管理崗位2年以上工作經歷;在各類全國性創業大賽中獲獎且具有創業經驗的創業人員;具有單獨或聯合其他投資人創辦創新類企業并作為主要管理人員參與該企業運營且創辦企業已持續運營三年或被并購;曾經創辦或正在管理已納入中關村“十百千工程”進行重點培育的高新技術企業;
4.創新研發類優秀人才。知名高校(高職、高專類除外)、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級職稱人員;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有相關科技研發工作經驗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個人參與研發過1件以上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參與研發4件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曾參與起草國家、地方、中關村相關行業標準化制定且是其主要起草人;個人擁有2件以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為其權利人或創作人。
二、支持政策
政府給予一定的政府資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