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基礎研究專項重點項目
一、重點項目采用“先征集、再選題、發指南,后申報”的模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面向全市征集重點項目課題,根據深圳市優先發展領域、學科發展戰略以及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支出計劃,凝練選題并制定項目指南。
二、支持數量、強度與方式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當年度總額控制。
(二)支持強度。單個基礎研究重點項目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支持方式。事前資助,項目執行期三年。
三、申請人員
(一)申請人(項目負責人)。必須是申請單位全職人員,在該項目研究中承擔實質性任務,具有承擔基礎研究項目經歷,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
(二)項目組成員。項目組成員應為全職人員,不含在培學生,且50%以上應為申請單位全職人員,且須在深圳連續購買社會保險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6月)。項目組五位主要成員至少60%為申請單位全職研究人員。
四、申請數量
2022年度基礎研究專項(深圳市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實行限項申報管理,申請人(非企業類申請單位)或企業申請單位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一)只能申請1項基礎研究類項目。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醫療衛生單位的項目申請人或國家、省、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2022年度只能申報1項基礎研究項目(含重點項目、面上項目和深圳市高等院校穩定支持計劃項目)。
(二)申請和正在承擔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總數不超過3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醫療衛生機構的項目申請人或國家、省、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申請和正在承擔(包括主持和參與)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平臺載體、事后補助類除外)總數不得超過3項。
(三)不支持連續申請。已獲得2021年度基礎研究重點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