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名工業設計獎獎勵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年度工業設計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額控制。
(二)扶持方式及標準:事后資助。
申報條件由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兩部分組成。
(一)基本條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在以上機構工作的設計師;
2.項目單位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規定,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3.項目單位申報的項目符合操作規程、申請指南(或通知)規定的要求和條件;
4.項目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同一事項因政策允許可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
5.項目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6.項目實施地在深圳。
(二)專項條件
1.從事工業設計相關活動的企業或設計師,近兩年內獲得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廣東省“省長杯”工業設計獎、iF獎、紅點獎、IDEA獎、GMARK獎等國內外權威機構頒發的知名工業設計獎項。設計方和制造方共同獲得獎項的,以知識產權所有方為申報主體;
2.獎項獲得時間為2020年6月1日至申報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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