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核心技術研發的組建提升項目
(一)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三)自開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報單位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即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且無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四)自開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記錄良好,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五)從事優勢材料、關鍵戰略材料及前沿材料等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或從事人工智能、新型顯示、新一代通信與網絡、柔性電子、前沿技術等智能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
(六)所從事行業或開展的業務按照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核準、備案或取得相關資質的,按要求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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