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業互聯網發展扶持計劃
申報條件由基礎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礎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項目實施地在深圳市。
(二)申報項目符合深圳市工業互聯網發展扶持計劃扶持的項目類別要求,具有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項目符合國家和本市安全要求。
(四)申報單位提交的工業總產值、營業收入等經營指標數據,應確保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五)不存在就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向市有關部門進行多頭申報的情形。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項申報條件:
(一)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
(1)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已于申報之日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2020-2021年項目投資總額應不低于1500萬元;與平臺簽訂合同的付費工業企業數量不少于100家,2021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1億元。
(2)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已于申報之日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2020-2021年項目投資總額應不低于500萬元;與平臺簽訂合同的付費工業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2021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
(3)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已于申報之日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2020-2021年項目投資總額應不低于300萬元;與平臺簽訂合同的付費工業企業數量不少于25家,2021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2500萬元。
(二)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應用項目
(1)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項目:企業成立時間不低于3年(截至企業申報日期,申報日指本指南明確的網絡申報第一天,下同),項目已于申報之日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企業開展內外網改造,開展數字化轉型升級,打通研發設計、生產管理、采購供應、倉儲管理、售后服務等全鏈條各環節,實現全鏈條全產業鏈互聯互通;2020-2021年項目投資總額應不低于300萬元。
(2)“5G+工業互聯網”項目:企業成立時間不低于3年(截至企業申報日期),項目已于申報之日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企業圍繞“研發-生產-供應鏈-銷售-服務”等業務,開展“5G+工業互聯網”應用;2020-2021年項目投資總額不低于200萬元。
(三)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培育項目
申報單位財務狀況良好,2021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2020-2021年已為10家及以上工業企業提供工業互聯網技術服務,且服務收入合計不低于500萬元。2020-2021年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萬元,其中,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費用投入占項目總投資比例不低于20%。
(四)工業互聯網服務體系項目
(1)工業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已于申報之日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平臺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功能定位和管理機制,擁有相應的服務設施、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主要面向我市工業互聯網領域的企業提供服務,具有公共性、開放性和資源共享性;申報主體財務狀況良好,2020-2021年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萬元,其中,信息化設備、軟件、系統集成、網絡通信、云租賃費用投入占項目總投資比例不低于20%。
(2)工業互聯網重大活動:2021年行業協會、企業等在深圳舉辦的工業互聯網領域峰會、論壇和大賽等重大活動,活動投入不低于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