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臺(套)重大裝備認定
1、符合國家和省工業轉型升級要求,能夠實現量產和銷售,滿足售后服務需要。
2、產品自主可控程度高,掌握裝備生產的核心技術和關鍵工藝,在設計與制造技術等方面具有標志性突破或根本性改進,核心技術及關鍵部件安全可控。
3、依法擁有與申報裝備直接相關的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無知識產權糾紛。
4、經省級及以上資質認定部門認定的專業檢驗檢測機構針對裝備性能指標檢驗檢測,報告結論能夠給予支持。
5、經專業查新機構針對性能突破等進行查新,查新結論能夠給予支持。
6、按照相關標準進行研制生產,其中企業標準應按要求備案。
7、經用戶單位驗證,并出具使用報告,報告結論能夠給予支持。
8、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裝備,必須具有相關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裝備,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9、國家和省產業鏈協同創新、關鍵核心技術(裝備)攻關、高端裝備研制工程等項目的研發成果可優先予以認定;已有同系列型號產品通過認定的,原則上不再予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