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一、國際創新園認定條件:
國際創新園是根據國家創新體系或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目標,為有效利用全球創新資源,依托大型科技產業基地或園區,由科技部與省級人民政府共建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國際創新園的機構應滿足下列條件:
1、是領域或地區研發力量集聚的重要平臺,機構發展方向與《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領域相一致,具有技術研發、智力引進、技術轉移、技術產業化等多種功能和條件;
2、具有完整、可行的發展規劃,以及明確的國際科技合作發展目標和體現管理創新的實施方案;
3、建立有完善的國際科技合作管理機構,具有相應的政策、制度、資金和服務保障體系;
4、與國外政府、知名企業、研發機構等建立有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所開展的高水平國際科技合作對國家科技發展具有引領、輻射和示范作用;
5、可有效推進國際產學研合作,在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推動產業結構升級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二、國際聯合研究中心認定條件
國際聯合研究中心是面向國際科技前沿,為促進與國外一流科研機構開展長期合作,依托具有高水平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能力的國內機構建立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的機構應滿足下列條件:
1、研發方向符合《規劃綱要》中確立的重點領域,在前沿技術、競爭前技術和基礎科學領域具有較強研發實力,是國家研發任務的重要承擔機構,并多次承擔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項目和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
2、屬于國內知名的重點科研機構、重點院校、創新型企業等單位,并具有與國外開展高水平合作研發的條件、能力、人才和經驗;
3、具有相對穩定的國際科技合作渠道,有條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優秀創新團隊來華開展短期或長期的合作研發工作,具有國際科技合作的良好基礎;
4、具有明確的國際科技合作發展目標和可行的合作實施方案,以及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和專門的管理機構,同時對本領域或本地區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具有引導和示范作用;
5、有能力與世界一流科研院所、著名大學和高技術企業建立長期合作伙伴關系,能夠使國外合作伙伴同時接受國際聯合研究中心的資格認定。
三、國際技術轉移中心認定條件
國際技術轉移中心是專門面向國際技術轉移和科技合作中介服務,依托國家高新區建立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的機構應滿足下列條件:
1、依托國家高新區建設,以推動國際產學研合作和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化發展為目標,主要從事國際技術轉移和國際科技合作中介服務的獨立法人機構,依法注冊1年以上;
2、具有明確的機構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以及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機制體制,并得到所在國家高新區政策、資金、條件環境等方面的支持;
3、具有廣泛并相對穩定的國際科技合作渠道和較為完備的服務支撐條件,擁有具備國際技術轉移服務能力和經驗,可以提供高效服務的專業化團隊,有能力提供技術、人才國際尋訪、引入、推薦和測評等中介服務;
4、具有明確的目標服務群體和特色鮮明的發展模式,在技術引進、技術孵化、消化吸收、技術輸出、技術產業化,以及國際人才引進等領域具有效果顯著的服務業績。
四、示范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認定條件
(一)示范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是積極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并取得顯著合作成效及示范影響力,依托國內各類機構建立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是國合基地建設全國布局、統籌發展的基礎性力量。申報示范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機構應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開展國際科技合作的條件和能力,承擔過國家級或省部級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研發方向與《規劃綱要》中確立的重點領域相一致;
2、具有相對穩定的國際科技合作隊伍、渠道和資金來源,設有專職開展國際科技合作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
3、具有明確的國際科技合作發展目標和實施方案,并積極在現有合作基礎上不斷拓展國際合作渠道,深化合作內涵;
4、已取得顯著的國際科技合作成效,合作成果具有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人才引進成效明顯;
5、對本地區、本領域或本行業國際科技合作的發展具有引導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