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業設計促進專項
一、支持工業設計機構發展
(一)支持設計領軍機構
1.支持對象
聚焦工業設計領域,重點支持在該領域具有較強的創新性、示范性和影響力,能夠帶動產業鏈上下游聯動發展、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機構。
2.申報條件
機構類申報主體須為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2年(含)以上,即在2020年7月4日(含)之前注冊成立,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設計創新能力、經營業績、產品或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在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對行業的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業態創新、模式創新、標準制定等起到引領作用。
(二)支持向張家灣設計小鎮集聚的設計機構
1.支持對象
一是重點支持在張家灣設計小鎮新設立的設計機構;二是重點支持國內外知名設計機構在張家灣設計小鎮設立的設計分支機構。
2.申報條件
新設類、分支類申報主體須為2020年7月4日(含)之后在北京市通州區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機構或國內外知名設計機構的分支機構。屬于工業產品設計、制造業(工業)工程設計、服裝時尚設計等設計類別企業,在張家灣鎮有固定的辦公場地、專業人員團隊,并已開展實質性業務。
二、支持設計人才成長
(一)支持對象
聚焦工業設計領域,重點支持在該領域創新能力強,有突出貢獻和較大影響力或極具發展潛力的優秀設計人才,分為杰出設計人才和青年設計人才兩類。
(二)申報條件
1.杰出人才類申報主體應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任職,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在設計機構(工作室)、企業設計部門、高校、科研院所擔任設計首要負責人或重大設計研發項目主持人,具有較強的設計創新能力,在業內具有較高聲譽和影響力;參與設計相關領域國際標準制定,或取得設計領域重大自主知識產權;獲得國內外知名設計獎項,推進了新技術應用;取得了高水平設計創新成果,產生重大社會、經濟效益等。申報時由所在單位作為依托單位提交申報材料,受領支持資金,接受審計監督。每個機構限推薦1人。
2.青年人才類申報主體應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任職,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即1982年7月4日(含)以后出生,從事設計相關工作3年(含)以上,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設計作品獲得國內外知名設計獎項,有較高的知名度,或擁有獨立設計品牌;為設計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為設計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申報時由申報人所在單位為依托單位提交申報材料,受領支持資金,接受審計監督。每個機構限推薦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