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申報
申報主體為從事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和外觀設計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機構,包括高校、科研機構、公共圖書館、科技情報機構、行業組織、產業園區生產力促進機構等社會化信息服務機構,以及各級知識產權系統公共服務機構等各類型法人單位,符合《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建設實施辦法》(國知辦發服字[2019]27號)第六條規定的各項基本條件,并能夠在促進創新成果轉化運用、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推進重點產業強鏈增效、培育推廣專利密集型產品、支撐國家戰略科技攻關、指導企業海外維權和侵權預警等方面開展相關工作或發揮支撐保障作用的機構。
根據TISC的公益性定位和性質,不推薦僅提供商業化服務的市場化信息服務機構;不重復推薦已批準成為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的機構。已備案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機構,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根據TISC的公益性定位和性質,不推薦僅提供商業化服務的市場化信息服務機構;不重復推薦已批準成為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的機構。已備案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機構,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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