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點物流企業資質認定
第三方重點物流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深圳(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
(二)企業已經成立并具有3年以上的物流運營時間;
(三)企業總資產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
(四)企業在申報、認定及結果公示期結束之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五)企業自申請之日起的前兩年內滿足以下條件:
1.年經營收入超過1億元,或者超過6000萬元且年增長率不低于15%;
2.主營物流業務收入占營收比例不低于70%;
3.年利潤總額不低于300萬元;
4.未發生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致2人以上(含2人)死亡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未引發較大影響的社會突發事件并被我市或者省級及以上部門通報;
5.每年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交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合計不低于200萬元。
第四方重點物流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深圳(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
(二)企業已經成立并具有3年以上的物流技術服務運營時間;
(三)企業通過深圳市及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處于有效期內;
(四)企業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得高于80%;
(五)企業在申報、認定及結果公示期結束之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六)企業運維數據存儲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經營活動,未發生因數據安全、信息安全等原因被國家、省、市相關部門通報和處罰的情形,或申報時已針對通報和處罰完成整改;
(七)企業自申請之日起的前兩年內滿足以下條件:
1.年經營收入連續超過1000萬元以上,或者連續超過600萬元且年增長率不低于30%;
2.主營物流業務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于70%;
3.年利潤總額不低于150萬元,或者不低于100萬元且年增長率不低于30%;
4.未發生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致2人以上(含2人)死亡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未引發較大影響的社會突發事件并被我市或者省級及以上部門通報;
5.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交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合計不低于50萬元;
6.年經營收入低于3000萬元時,研發投入占經營收入比重不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