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業設計中心
一、已建立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社會責任,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規范。
(二)主營業務符合我省戰略性產業集群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三)重視工業設計工作,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發設計投入,知識產權應用及保護制度健全,擁有一定數量的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工業設計專項研發經費年支出額珠三角地區不低于500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不低于300萬元,占企業研發投入總經費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已設立獨立的工業設計中心兩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場所,有較好的工業設計研究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具備獨立承擔相關領域工業設計任務、提供工業設計服務和教育培訓專業人員的能力。
(五)工業設計中心組織體系完善,機制健全,管理科學,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
(六)工業設計中心擁有設計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設計領軍人物,以及一定規模和素質的工業設計人才隊伍,設計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工業設計從業人員珠三角地區30人以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比例不低于50%。
(七)工業設計中心創新能力強,業績突出,設計產品已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獲得省級及以上部門的表彰。近兩年內獲得國內外授權設計類專利、版權等15項以上或企業成立以來獲得廣東省“省長杯”工業設計大賽等省級以上工業設計獎項3項以上。
(八)兩年內(截止申請日期)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沒有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二、工業設計企業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社會責任,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規范。
(二)符合我省戰略性產業集群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三)成立兩年以上,以工業設計服務為主營業務,有較好的工業設計研究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具備獨立承擔相關行業領域工業設計任務、提供工業設計服務以及系統設計咨詢服務的能力。
(四)擁有設計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設計領軍人物,以及一定規模和素質的工業設計人才隊伍,隊伍結構科學合理,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設計人才優勢。工業設計從業人員珠三角地區35人以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比例不低于50%。
(五)工業設計服務水平在全省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業績突出,經營穩定。近兩年,工業設計服務年營業收入珠三角地區不低于500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不低于300萬元,占企業總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六)工業設計企業近兩年內獲得國內外授權設計類專利、版權等15項以上或企業成立以來獲得廣東省“省長杯”工業設計大賽等省級以上工業設計獎項3項以上。
(七)兩年內(截止申請日期)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沒有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三、工業設計基地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以及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設立的管理機構。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積極為地區經濟和相關產業提供工業設計服務。
(三)須以我省現有產業集群特別是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為依托,空間布局合理,產業特色明晰,配套功能完善,有統一的管理機構,應用工業設計服務程度較高,在全省行業內有較強影響力。
(四)組織體系完善,機制健全,管理科學,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
(五)已建成并投入運營1年以上,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珠三角地區入駐工業設計企業或企業設計中心20家以上,專職從事工業設計人員100人以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入駐工業設計企業或企業設計中心15家以上,專職從事工業設計人員7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比例不低于50%。
(六)工業設計基地內工業設計企業和企業設計中心近兩年內獲得授權設計類專利(含版權)50項以上,或獲得廣東省“省長杯”工業設計大賽等省級以上工業設計獎項10項以上。工業設計基地設計服務收入珠三角地區在3000萬元以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2000萬元以上。
(七)兩年內(截止申請日期)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沒有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