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點實驗室
重點實驗室按照數理、化學、天文與空間、地球科學、環境、生物學、醫藥、農業、信息、材料、制造、工程、能源、海洋、綜合交叉等15個領域,根據研究性質予以分類建設:
(一)基礎研究類重點實驗室。主要任務是瞄準世界科技基礎前沿和交叉學科方向,在本領域提出新問題、發現新現象、認識新規律、獲得新知識、建立新理論,產出具有影響力的重大原創成果,引領領域發展方向。
(二)應用基礎研究類重點實驗室。主要任務是圍繞國家發展和安全的戰略需求、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領域和方向,凝練本領域重大科學問題,提出原創性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支撐關鍵核心技術突破。
(三)前沿技術研究類重點實驗室。主要任務是聚焦本領域未來技術更新換代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開展前瞻性、先導性、探索性的前沿引領技術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支撐重大技術發現和戰略性產業發展。
申請重點實驗室建設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重點實驗室建設體系指南,定位清晰,名稱、研究方向、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合理。
(二)研究實力強,在本領域(行業)具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擔國家和上海市的重大科技任務。
(三)具有結構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隊伍。固定人員須在四十人以上。
(四)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重點實驗室面積須在一千平方米以上,物理空間相對集中。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一般應是已良好運行和對外開放兩年以上的部門(區、校級)重點研究機構。
第十四條 推進部門組織具備條件的依托單位填寫《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報告》,審核后報市科委。市科委組織評審論證,擇優批準建設。
對批準建設的重點實驗室,市科委、推進部門、依托單位與重點實驗室共同簽訂建設合同和籌建計劃任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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