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重點實驗室
1.依托單位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中企業應在國內建有生產、科研基地;
2.有明確的建設發展規劃,研究方向符合產業技術發展戰略目標,有比較充足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健全,運行良好;
3.具備良好的實驗場所(實驗室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并相對集中),擁有國內先進水平的科學研究試驗設備、儀器裝備及配套設施等(儀器設備原值一般不低于2000萬元);
4.擁有學術水平高、組織能力強、在本研究領域有較高知名度的學術帶頭人;有一支科研能力強、年齡與知識結構較為合理的研究隊伍;有良好的科研傳統和學術氛圍;
5.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國內或行業內領先,取得過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有培養高層次人才的能力,具備承擔國家、部(省)重大科技項目的條件。高等學校類的依托單位應有與重點實驗室研究方向相關的碩士、博士學位點;企業類的依托單位應具有跟蹤國際新技術、支撐開發產品領先技術的能力;
6.依托單位對重點實驗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較強的轉化及應用推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