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
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領導層重視技術創新工作,企業創新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在研究開發投入、競爭激勵等方面制定了行之有效的運行機制;具有完備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體系;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二)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成長性良好,企業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5億元(企業主營業務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
(三)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支出不低于600萬元。
(四)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企業全職研究開發人員不低于50人。
(五)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用于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和檢驗檢測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六)信用狀況良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天津市注冊滿一年以上的企業。
(七)申報企業所在區已開展區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原則上應取得區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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