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業設計研究院培育
一、關于申報培育對象
有意愿開展工業設計研究院建設的企業、機構可聯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門申報。申報單位應參照《管理辦法》,填寫深圳市工業設計研究院創建申報書(附件3),制訂明確清晰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申報主體、成員單位、組建方案、組織架構、研究隊伍、運營機制、業績基礎、建設目標、發展規劃、經費來源、收益預算和市場化運營計劃等,同時提供必要的佐證材料。申報書為A4紙型雙面打印膠裝一式5份,附電子版。
二、關于各區推薦培育對象
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管理辦法》,聚焦我市“20+8”產業集群,結合所在區重點、特色產業,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組織指導本轄區有意愿開展工業設計研究院建設的企業申報,成熟一家推薦一家,將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推薦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優勢產業處。
三、關于培育對象的確定及后續培育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組織專家對各區推薦的工業設計研究院建設方案等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察。通過綜合評審的,列為工業設計研究院培育對象。針對納入培育對象的建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不定期征集研究課題,組織專家評審,開展相關培訓、座談、走訪,指導培育對象完善制度、開展公共服務。培育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四、關于市級工業設計研究院評定
經培育,符合《管理辦法》相關評定條件的培育對象可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申請評定深圳市工業設計研究院,經綜合評審、名單公示后公布最終結果。原則上,同一行業(領域)只確定一個深圳市工業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