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集2019年度朝陽區文化產業 發展引導資金支持項目的通知
根據朝陽區產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依據《朝陽區文化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等文件精神,朝陽區文化創意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文創辦”)面向社會公開征集2019年度朝陽區文化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支持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支持范圍和重點
1. 重點支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原創水平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突出,市場前景好的文化產業項目;
2. 重點支持文化傳媒、廣告會展、數字內容、創意設計、文化貿易、休閑娛樂、藝術品交易等行業發展;
3. 重點支持文化產業領域的內容原創、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品牌培育、投資交易、文化消費、國際貿易等產業的重點環節發展;
4. 重點推動文化與科技等行業融合發展;
5. 重點支持文化及相關產業園區升級改造,持續推動城市更新與功能布局優化;
6. 重點支持文化產業版權服務平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信息傳播平臺、協同創新平臺、國際文化展示交流、重大品牌活動等平臺性、功能性、綜合性項目建設。
二、 申報主體要求
申報主體應為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朝陽區完成工商注冊、納稅及統計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核算財務管理制度的文化企業和相關機構,注冊資本金不能低于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區文創辦征集受理范圍不包含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核心區(以下簡稱“實驗區”)范圍內注冊登記納稅的企業和相關機構。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核心區涵蓋朝陽區朝外、建外、三里屯、呼家樓、團結湖、六里屯、雙井、八里莊等8個街道,和南磨房、東風、平房、高碑店、常營、管莊、三間房等7個鄉的行政轄區。
三、 申報類別與支持標準
引導資金分為品牌提升、信用體系、精品園區、文化貿易、風投獎勵、四板獎勵、孵化創新、文化科技、服務平臺等九個類別,分別進行申報。具體標準說明見附件1。
四、下列情形不予支持
1. 引導資金申報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2. 引導資金申報單位或項目同一年度已獲得朝陽區其他產業扶持資金資助;
3. 引導資金申報單位或項目存在知識產權爭議;
4. 不符合《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年版)》(京政辦發〔2018〕35號)、《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指導目錄(2016年版)》(京政辦發〔2016〕23號)和《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指導目錄(2016年版)》(朝政辦發〔2016〕11號)要求的;
5. 申報材料中存在不符合事實的;
6. 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持的企業或項目。
五、申報材料及制作要求(詳見附件2)
六、其它事項
1. 申報時間:2019年2月25日至3月29日,逾期不受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項目申報單位可登陸朝陽區文化創意產業網(http://www.chycci.gov.cn/)或朝陽區重點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信息管理平臺(http://cycyzj.bjchy.gov.cn:8080),從“通知通告”欄中下載相關資料和表格。
2. 補充說明:
(1)在實驗區內登記注冊的文化企業和相關機構申請實驗區建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詳情請關注實驗區發布的相關公告信息。
(2)中小型文化企業,也可以另行申請2019年度朝陽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請關注朝陽區發改委發布的相關公告信息。
(3)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的文化企業,請申請朝陽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相關政策支持,請關注中關村朝陽園管委會發布的相關公告信息。
(4)申請上市融資獎勵的文化企業,請關注朝陽區發改委發布的相關公告信息。
3. 項目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4.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朝陽區文化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及相關文化產業政策的規定執行。
5. 與文創實驗區信用促進會戰略合作的信用評級機構名單、與文創實驗區戰略合作的擔保機構名單詳見附件13。
6. 本公告解釋權歸區文創辦所有。
7. 區文創辦從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為企業提供申請策劃和報告撰寫工作,在此,特別提醒各申報單位注意。
咨詢電話:65099846、65099847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報送地址:朝陽區日壇北街33號朝陽區政府主樓224室
附件: 申報類別與支持標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