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組織2024年重點小巨人遴選推薦通知
各區(新區、特別合作區)相關工作部門,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4〕148號),現我局組織開展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遴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請企業須為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
(三)企業須提出“三新”(打造新動能、攻堅新技術、開發新產品)、“一強”(強化產業鏈配套能力)推進計劃(以下稱推進計劃)。推進計劃可覆蓋“三新”、“一強”單個或多個方面,須分別提出績效目標,投資總額需超過2000萬元。
(四)在上一輪財政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財建〔2021〕2號文)中已獲得支持的“小巨人”企業不再申報。
(五)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違法違規行為。
二、申報時間:
企業須于2024年7月1日—9日提交申報材料。
三、申報材料清單
1.《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強”推進計劃》;
2.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補充情況表;
3.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推進計劃說明表(僅提供word版);
4.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推進計劃投資情況表(僅提供word版);
5.企業營業執照;
6.2021年、2022年、2023年第12月份企業員工數量證明材料(提供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如企業以合并財務報表數據填報,員工數量需包含所合并子公司人數,一并提供子公司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7.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審計報告(提供經備案的審計報告,各項財務數據依據年度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正文或附注需體現主營業務收入及主營業務成本數據,如未體現,則須補充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說明);
8.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佐證材料(提供標準文件);
9.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佐證材料(提供有效期內的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10.產品獲得發達國家或地區權威機構認證佐證材料(提供認證證書等);
11.有效發明專利并實際應用數量佐證材料(提供有效發明專利清單。清單內容包括專利名稱及專利號,不需提供發明專利證書);
12.與行業龍頭企業直接配套情況佐證材料(提供合同及發票等);
13.國家和省級研發機構、深圳市研發機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佐證材料(提供認定證書或文件等);
14.國家標準版的企業信用報告。
四、申報方式及材料要求
企業須提交申報材料的紙質件和電子版。
(一)紙質材料,于7月9日前報送至所在區相關部門。
1.《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強”推進計劃》。A4紙雙面打印,按要求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不另做封面,信息表與附件合并膠裝,一式4份。
2.全套申報材料一式1份。在“三、申報材料清單”中,去掉“3.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推進計劃說明表和4.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推進計劃投資情況表”兩項,其余所列各項內容及佐證材料按照申報清單順序,A4紙雙面打印,按要求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膠裝。
(二)電子版材料,于7月9日前發送至各區申報郵箱。
按照“三、申報材料清單”中所列各項內容及序號,為相關表格電子文件及佐證材料掃描件命名(其中1.《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強”推進計劃》,2.《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補充情況表》,需分別提供簽字蓋章掃描件及word版)。以上電子文件壓縮打包并以企業全稱命名。
五、各區初審
各區相關部門對照申報條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于7月12日前,將符合條件企業向市中小企業服務局推薦,并報送企業完整申報材料。
六、遴選推薦
市中小企業服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從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創新能力、成長性、所屬領域、產業鏈配套、“三新”“一強”推進計劃等方面,對各區推薦企業進行綜合評價,擇優推薦企業參加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遴選。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強”推進計劃
2.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補充情況表
3.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推進計劃說明表
4.深圳市2024年重點“小巨人”企業推進計劃投資情況表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