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促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發展專項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促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發展專項支持政策》已經市政府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促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發展專項支持政策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促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發展專項支持政策
為落實《崇明世界級生態島發展規劃綱要(2021-2035年)》,堅持生態立島不動搖,助力崇明走出一條又好又快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新路,展示中國式現代化“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設范例,特制定本政策。
一、高質量推進世界級生態島建設。
滾動實施生態島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對于生態島上的市屬政府投資項目,按照現有市區分工政策執行。對于納入生態島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區屬提升生態品質類、重大基礎設施及民生保障類政府投資項目,由市級財政按照市審定投資的90%給予定額補貼。
二、厚植生態資源本底優勢。
加快構建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支持建立本底清晰、可追溯、可跟蹤的生態資源庫。骨干河道整治項目享受市級補助政策最高標準,納入生態島三年行動計劃的中小河道整治項目參照執行。保障供水安全,支持崇明做好東風西沙水庫二期項目建設。支持崇明統籌用好市級生態補償資金,優化支出結構,做好公益林撫育和濕地生態修復等生態建設和保護工作。參照生態島三年行動計劃財政支持政策,推進實施崇明北沿等重點區域互花米草治理。推進崇明東灘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申報中國黃(渤)海候鳥棲息地(第二期)世界自然遺產。支持崇明創建國際濕地城市。
三、開展“雙碳”戰略先行先試。
支持崇明創建國家林業碳匯試點市(縣),加快建立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探索林業碳匯鞏固提升經營模式和關鍵技術。支持崇明按照本市海上風電規劃配合開展深遠海風電示范試點,開展氫儲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納、電網調峰等場景應用示范前期研究。
四、持續壯大“綠色新農業”。
強化市、區專項協調推進機制,推動農業全產業鏈重大項目優先布局生態島。推進綠色有機農產品相關標準研制和推廣應用。依托中華絨螯蟹、沙烏頭豬、長江三角洲白山羊、上海水牛等特色種質資源,以及優質大米、特色蔬菜等農產品,建立健全崇明農產品相關地理標志和品牌管理平臺。支持崇明農業種業創新區建設,推進在崇明建立長江流域特色種質資源庫,加大崇明特色種質資源保護與研究,加快產業化進程。崇明鄉村振興類農業項目享受市級補助政策最高標準。開展糧食生產“無人農場”應用場景試點示范,鼓勵相關主體對農田設施和農機裝備進行智能化升級。
五、加快發展“活力新康養”。
推動康養產業重大項目落地生態島,完善康復護理產品體系,發展多層次健康管理服務。推動本市各級工會將崇明作為工會和療休養活動目的地。持續優化養老服務供給,完善老年助餐服務補貼政策,支持老舊養老福利機構升級改造。加快完善醫聯體建設,進一步提升崇明醫療服務水平;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和數字醫院建設,重點項目納入三年行動計劃。
六、積極推進“生態新經濟”。
重點策劃一、二、三產業融合的重大生態文旅項目,市、區合力做好招大引強工作。做大“環崇明島國際自盟女子公路世界巡回賽”等國際賽事影響,培育推廣“崇明花朝節”“上海崇明休閑體育大會”,支持崇明自主的優秀品牌賽事活動納入市級項目。支持本市中小學赴崇開展市內勞動教育研學實踐和春秋游活動。引入優秀的市屬國企,采用合資合作或委托管理方式,提升生態島重點園區規劃、招商及運營能力。
七、推進生態科研資源集聚。
支持崇明開展生態領域科技創新研究,支持建立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資金鏈四鏈協同的碳中和聯盟。高水平辦好每一屆生態島國際論壇,支持優秀的國際組織落地崇明。加快籌建長江口生態研究院,支持研究型大學建設崇明校區。
八、發展外暢內優交通網絡。
鼓勵各類社會主體布局建設新能源公共充電樁、充電示范站、換電站。堅持特色化與差異化發展,提升農村公路標準。打造宜人的慢行環境,建設生態島特色的自行車通道和慢行步行道網絡。
九、推進低效建設用地減量化。
結合市屬國企存量土地資源盤活工作,單列光明集團、上實集團等市屬國企減量化用地指標,獨立考核并分解下達年度減量化立項和驗收任務,通過減量化形成的土地指標優先用于生態島重大項目建設。探索開展行政村整村搬遷試點,置換后的土地指標優先用于生態島重大項目建設。
十、強化人才“引用留”。
鼓勵本市優質教育集團在崇明開辦分校(附屬學校)或合作共建,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辦好崇明每一所學校。對崇明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錄用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申請落戶時加3分。對在生態島生態農業、文體旅游、康養醫療等重點產業用人單位工作并承諾落戶后繼續在生態島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經崇明推薦后,“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5年。對上海市居住證持有人在生態島重點發展區域工作并居住的,予以專項加分,即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分,最高分值為20分。對生態島急需緊缺的技能崗位核心業務骨干,探索經由行業代表性企業自主評定和推薦,納入技能人才引進范圍。
本政策自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期間我市出臺的同類政策優于本政策相關規定的,按照“政策從優”原則普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