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組織申報深圳市第三批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有關文件要求,促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產業鏈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深建規〔2023〕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決定組織開展深圳市第三批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具有完備的技術、人才、管理等綜合實力,在裝配式建筑領域具備較強的專業實力,市場信譽良好,技術或產品在行業發展中有一定影響力;
(三)具備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質量管控體系;
(四)具有豐富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實踐經驗,且參與的項目具有示范作用;
(五)近三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生產事故;
(六)符合“深圳市裝配式建筑各類產業基地應具備的資格和業績條件”(詳見附件1)中對應基地類別的條件要求。
二、申報材料
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根據《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編制并提交以下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件2):
(一)申請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二)《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申報表》;
(三)《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資格和業績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報時間
(一)網上申報時間: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4日;網上受理截止時間:2023年12月14日18:00。
(二)答疑時間:2023年12月1日下午14:30-17:00,我局將在蓮花大廈20樓第一會議室進行申報答疑,對申報有疑問的單位可參加。
(三)專家評審時間:專家評審會時間在初審通過后另行通知。
四、申報及評審
(一)網上申報。各申請單位在網上申報時間內,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81103B3442014113001)注冊申報,按要求填寫有關信息,上傳申請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申報表》《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資格和業績等相關證明材料(均為蓋章掃描件)。
(二)受理初審。經初審,申報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不齊全的,申請單位須在網上受理截止時間前在申報系統中補齊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專家評審。申報時間截止后,市住房建設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出具評審意見。申請單位在參加專家評審會時,應提交與電子材料一致的書面材料進行評審。
(四)公示公告。市住房建設局根據評審意見擇優形成擬納入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的名單,對外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五、其他事項
已被國家住建部、廣東省住建廳認定為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的單位可直接被認定為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不再重復申報。
特此通知。
聯系人:朱亮,聯系電話:83787861,18319437570
附件:1.深圳市裝配式建筑各類產業基地應具備的資格和業績條件
2.申報材料要求
3.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申報表
4.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提綱)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