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擬通過認定化工園區(產業集中區)(第五批)的公示
根據工信部、應急管理部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印發<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21〕220號)和自治區工信廳、應急管理廳等六廳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化工園區建設和認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新工信石化〔2022〕2號)工作要求,經園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權機構申報、地(州、市)相關部門初審、自治區化工園區認定工作組現場復核及專家組現場評審,現將自治區擬通過認定化工園區(化工產業集中區)(第五批<1>)名單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實名書面形式將意見反饋至自治區化工園區認定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工信廳石油化工和油區工作處)。
公示期:2023年11月17日—12月7日(15個工作日)
地 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石油化工和油區工作處(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179號)
電 話:0991—2800207(兼傳真)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擬通過認定化工園區(化工產業集中區)(第五批<1>)名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