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征集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牽引單位的通知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關于開展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相關通知要求,我市聚焦部分重點細分行業征集一批數字化牽引單位,由牽引單位聯合1類實施數字化集成服務的企業(比如行業系統集成解決方案商等具備數字化供給能力的企業,電信運營企業、工業互聯網平臺等具備共性底座能力的企業)和N個產業生態企業(如專業軟硬件企業、產業鏈生態企業等)組建“1+1+N”的產業聯合生態體組織數字化改造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面向我市五金及不銹鋼制品行業、摩托車及零配件制造業、造紙及紙制品業、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小家電制造業等五個細分行業,征集有意愿、有能力推動我市中小企業在設計、制造、銷售、服務、管理、安全等各環節通過“供應鏈模式”或“產業鏈模式”實現數字化改造的牽引單位。
數字化牽引單位分為兩類:一是“供應鏈模式”,為供應鏈龍頭企業(在特定行業領域有產業號召力、有強烈的供應鏈數字化提升意愿、能夠輻射帶動供應鏈中小企業的制造業骨干企業);二是“產業鏈模式”,為產業鏈牽引企業(具有較深行業制造知識和服務經驗、較強行業資源整合能力的細分行業平臺型企業,包括從制造業企業衍生的工業服務平臺或深耕制造業細分產業鏈的第三方行業平臺等)。
二、征集要求
(一)“供應鏈模式”數字化牽引單位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經營良好、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未發生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骨干企業。江門市外申報主體需具備相應的本地服務能力。
2.數字化水平應達到三級及以上(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最新版《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已實施應用不少于3套數字化系統,愿意以商業訂單為重要牽引,開放先進技術和應用場景,推動供應鏈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打造高效協同、安全可控的新型供應鏈體系。
(二)“產業鏈模式”數字化牽引單位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經營良好、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未發生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江門市外申報主體需具備相應的本地服務能力。
2.具有自主(或獲得使用許可授權)的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能夠覆蓋“研、產、供、銷、服”等關鍵環節。
3.已有完成的可復制的實踐案例、已進入廣東省或江門市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已獲得市級及以上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牽頭單位認定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上述兩類數字化牽引單位應具備開放、合作、共享的理念,同意配合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建立工業互聯網大平臺。產業鏈數字化牽引單位同意遵循“企業出一點、供給方讓一點、政府補一點”原則對被改造企業適度讓利,共同促進產業生態健康有序發展。
(三)有關要求
1.數字化牽引單位應通過需求摸查、咨詢診斷等方式,為本細分行業中小企業開展深入調研診斷,制定本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所需的產品清單,提供細分行業被診斷企業清單及其數字化診斷報告。數字化牽引單位最多可申報不超過2個細分行業,須承諾在細分行業支持一定數量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數字化轉型任務。
2.數字化集成服務企業最多可參與不超過3個細分行業,支撐對應細分行業數字化牽引單位開展調研診斷工作,摸清細分行業被診斷企業的數字化現狀等。
3.有意向進行數字化改造的中小企業只能報名一個細分行業,同一細分行業只能與一家數字化牽引單位簽訂改造合同。改造完成后,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應達到二級及以上(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
三、申報材料
(一)江門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牽引單位申報表(附件1)。
(二)被診斷中小企業清單及其依據工信部《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2022年版)測評結果,以及診斷報告(附件2、3)。
(三)數字化牽引單位擬合作的數字化集成服務企業情況(附件4)。
(四)牽引單位及其擬合作的數字化集成服務企業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2021年和2022年的第三方財務審計報告(或稅審報告)。
(五)數字化牽引單位及其擬合作的數字化集成服務企業從“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六)數字化牽引單位及其擬合作的數字化集成服務企業的產品服務清單,以及對應產品的知識產權證明、國家信創產品證明等(附件5)。
(七)數字化牽引單位及其擬合作的數字化集成服務企業項目案例列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合同、驗收報告、發票等)(附件6)。
(八)承諾書(附件7)。
(九)其他證明材料,如資質證書、榮譽證書、入選省級或國家級試點示范項目的認定公示等。
四、申報及評審安排
(一)申報組織:申報單位需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將填寫好的申報材料加目錄后按順序裝訂成冊(A4紙張雙面打印),加蓋騎縫章,一式5份,連同電子版(含蓋章后掃描的PDF版和可編輯文檔)報送至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電子信息與工業互聯網科(江門市建設路59號)。
(二)組織評審:由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開展評審工作,按照細分行業類別進行遴選。
(三)公示公布: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通過評審的結果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正式發布。
請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報名。
附件:1.江門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牽引單位申報表
2.被診斷中小企業清單
3.中小企業數字化診斷報告(Word版和Excel版均需填寫)
4.擬合作的數字化集成服務企業情況
5.申報單位及對應數字化集成服務企業的產品服務清單
6.申報單位及對應數字化集成服務企業已完成相關項目案例列表
7.承諾函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6日
(聯系人及電話:李明奇0750-3279819,黃永結0750-3279722,聯系郵箱:jmgxjdzxxk@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