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區“文化產業十條”首批項目征集公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西城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西行規發〔2022〕2號)(以下簡稱“文化產業十條”)的文件精神,按照“分批征集、專項兌現”原則,現面向社會啟動2023年度西城區“文化產業十條”首批政策兌現工作。
一、申報主體
本次征集兌現適用于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關系均在西城,符合西城區功能定位和文化產業發展導向,近三年內無嚴重違規違紀失信行為和未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文化主體。
二、扶持標準
本次征集兌現“文化產業十條”中第二條第一項“新引進文化領軍企業、新涵養擴容及形成集群獎勵”等政策內容。
(一)對新引進的文化領軍企業,根據企業累計實收資本和年度區域綜合貢獻情況,經認定,給予一次性開辦費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二)對新引進文化領軍企業在西城區購置辦公用房的,經認定,給予每平方米1500元購房補助;租用辦公用房的,經認定,給予最高實繳年度租金50%的資金補助,最多補助三年,累計不超過3000萬元。申請租房補貼優惠的企業,原則上租用期不少于5年。
(四)對駐區文化領軍企業新涵養擴容的,經認定,給予駐區文化領軍企業最高500萬元的補助。
(五)對新引進文化領軍企業當年吸引上下游產業所形成產業集群的(形成上下游產業鏈企業20家以上在本區注冊),按照產業集群年度對區域綜合貢獻的10%最高1000萬元給予獎勵。
實體化運行的國家級[1]大數據中心、產業聯盟、服務平臺、重點實驗室以及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持牌交易機構等單位,經認定,可享受等同于新引進文化領軍企業的開辦費補助和租用辦公用房補助的政策。
三、申報條件
(一)申請“開辦費補貼”的新引進文化領軍企業,累計實收資本應不低于1億元,且行業影響力突出、盈利能力較強、區域帶動作用顯著。
(二)申請“購置辦公用房補貼”的辦公用房原則上5年內不得對外出售、出租或改變用途,否則將追回已發放補貼。
(三)申請“租用辦公用房補貼”的企業和機構原則上租用期不少于5年(新引進并暫時不在本區租用辦公空間的文化領軍企業除外),在享受補貼租金期間,企業辦公場所不得對外轉租、合租、分租或改變用途的。
(四)申請“新涵養擴容獎勵”的駐區文化領軍企業,累計新增實收資本或出資額應不低于5000萬元。
(五)申請“開辦費補貼”“租用辦公用房補貼”的實體化運行的國家級大數據中心、產業聯盟、服務平臺、重點實驗室以及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持牌交易機構等單位,須為符合西城區主導產業方向和重點工作安排、能帶來行業高端要素集聚、落戶西城區并實體化運行的國家級平臺。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1);
(二)西城區“文化產業十條”首批項目申報表(附件2)和項目補助資金申請報告(附件3)
(三)申報主體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或事業單位法人單位證書副本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提供一證即可);
(四)申報主體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2023年新成立的可不提供);
(五)申報主體實收資本繳納或出資證明票據復印件;
(六)新引進文化領軍企業已完成工商變更與稅務關系變更的相關證明材料;
(七)國家級的平臺、協會組織等機構需提供相關認定證書或證明材料;
(八)申報“購置辦公用房補貼”的主體,須額外提供有效期內購買辦公用房合同復印件、購買證明材料(購買合同、不動產產權登記簿、購置發票、支付憑證)、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不動產信息查詢單等材料;
(九)申報“租用辦公用房補貼”的主體,須額外提供有效期內的辦公場所租賃合同等支撐材料;
(十)申報“產業集群獎勵”的主體,須額外提供引進企業名單(附件4)、引進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十一)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上述材料順序裝訂成冊,封面名為《XX申報材料》,并在關鍵位置加蓋單位公章和騎縫章。蓋章后紙質版(一式五份),電子版(蓋章后PDF掃描件和《申報表》Word文件)用U盤存儲。
五、下列情形不予支持
(一)相同項目內容已獲得西城區其他財政專項資金資助的;
(二)列入北京市產業指導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范圍的;
(三)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四)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失信行為,實際控制人及主要股東、高管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五)被列入北京市相關部門法人黑名單或失信機構黑名單的;
(六)發生過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產品質量、侵權等重大責任事故,發生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或不良信用等違法違紀行為,發生涉及重大稅務案件或生產經營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
(七)在申報其他財政資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或在享受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或申報單位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八)未堅持正確導向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
(九)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持的。
六、申報時間
請于2023年11月22日至23日下午14:00—16:00將申報材料送至以下地址(二選一),逾期不予受理。
1.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西城區西安門大街115號)4號樓夾層第二會議室。
2.西城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中心(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國英一號)502室。
七、咨詢電話
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
聯系方式:63134723、63134720
西城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中心
聯系方式:58562968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八、其他事項
(一)申報單位須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并須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一切責任。對于偽造合同、提供虛假材料等弄虛作假的單位,取消其申報資格,同時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西城區推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政策規定執行。
(三)本公告解釋權歸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西城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中心所有。
(四)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西城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中心從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為企業提供申請策劃和報告撰寫工作,在此,特別提醒各申報單位注意。
附件1:報送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附件2:西城區“文化產業十條”首批項目申報表
附件3:西城區“文化產業十條”首批項目資金補助申請報告
附件4:新引進文化領軍企業當年吸引上下游產業所形成產業集群的企業情況
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
西城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