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首批河南省物流“豫軍”企業考核結果的公示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首批河南省物流“豫軍”企業考核及第二批申報認定的通知》(豫發改服務業〔2023〕71號)要求,經企業申報、地市推薦、材料審核、專家評議,初步確定對10個首批物流“豫軍”企業給予資金獎勵。
現予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聯系電話:0371-69691931
附件:首批物流“豫軍”企業考核獎勵名單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1月13日
首批物流“豫軍”企業考核獎勵名單